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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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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孩子的防范意识
作者:随风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

家长应从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培养孩子的防范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有关资料表明,我国014岁儿童死亡的原因中,意外伤害已占第一位。在全部死亡儿童中,13是由意外伤害引起的,由于意外伤害而致残的儿童,全国已有175万之多。

    专家认为:意外伤害实际上已成为青少年儿童的“第一杀手”。意外伤害主要是意外窒息、溺水、中毒以及交通事故等等,当然也包括那些被歹徒绑架、拐骗等给儿童带来的身体和精神的伤害。为了使儿童名免遭意外伤害,家长应从小做孩子的“守护神”,在家庭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设法营造安全的家庭环境。家长对孩子从小时候起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培养孩子的防范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的能力。

    对于孩子的安全教育可划分为日常安全保护和人身安全保护两种。

1.日常安全保护

1)警惕交通事故。有关学者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青少年占有很大比例。

孩子的交通事故常发生于马路上、骑自行车、在铁路上玩耍等。作为父母应该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注意看分明);雨天过马路,雨伞不能打得太低;不要在火车道上玩耍、行走;学自行车最好到行人较少的操场上练习;骑车不要逞能,不要追逐、打闹;在马路上行走要精力集中,不要突然转弯;告诉孩子穿鲜艳的衣服更容易避免车祸。

2)防止孩子溺水。喜欢水是孩子的本性,陆地生活习惯了,更激发了他们对水中活动的好奇和向往。孩子在游泳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一般是在懂得一点游泳知识时就去冒险;为了显示本事,不顾深浅乱游;在水中打闹、嬉笑;看见别的孩子落水,见义勇为,水性不好或体力不支,最后溺水。做父母的应告诫孩子,不要单独去游泳,尤其是野浴。在游泳场若遇到小伙伴溺水时,应积极想办法报警或向附近的成年人求救,如不见效,也不要单独下水,以免再有意外发生。也可以告诉孩子,此时可利用长棍或绳索之类的物品进行救助。不应该视而不见,应该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和品质,但这不等于蛮干。家长还要指导孩子,在初学游泳时,要分清深水和浅水的界线,防止发生意外。不要单独一个人在不明水情的高处跳水,以免发生脑外伤事故,造成水中昏迷以至淹溺。

3)防止孩子玩火。父母应教育孩子不要随身携带和玩弄炎柴,打火机等火种;告诫孩子不能乱接电线;指导孩子把点燃的蜡烛、蚊香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沙发等易燃物品。家长应经常对孩子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认识火警电话,现场补救知识。进入公共场所,一定要指导孩子注意观察安全指示标志,记住疏散方向,掌握逃生常识。

4)危险游戏玩不得。小学阶段的孩子好奇心和模仿力都特别强,对于周围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因此在行走、爬高、打闹时,稍不留神便会发生意外。如:爬树不小心摔断了腿、乱扔石子打破了头、吃泡泡糖呛进气管,放鞭炮炸伤了手指等等,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

2.人身安全保护

    父母如何培养孩子的自救能力,使孩子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运用应急自救知识呢?

1)言传身教式。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应言传身教,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例如当响起敲门声时,父母应在孩子面前仔细询问敲门人的情况,对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处理,为孩子讲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如何处理的过程,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2)及时提醒式。青少年学生被比自己年龄大的孩子或社会流氓敲诈勒索,在未成年人安中占有很大比例。当孩子回家讲起类似的事件时,父母应告诉孩子,在遇到歹徒时,要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持拒绝歹徒的要求。许多歹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受害者的激烈反抗和高声呼救往往能把坏人吓跑。万一遇到孤单无助,无力抗拒的身体威胁时,应切记,首先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要顾及财物损失。做父母的应该告诉孩子,身体安全比钱物重要得多。向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清,父母都不会责怪他的。同时告诉孩子,事件发生后,要立即老师、家长、警察报告,以便及时获得帮助。

3)新闻点评式。新闻媒体经常刊发一些儿童遭遇诱骗而发生悲剧的案件,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阅读、观看这类新闻,和孩子一起点评事件发生的原因,帮助他们分析处理的方法。

4)熟知熟记式。对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常识,应让孩子熟悉、掌握。例如:火警惕“119”急救“120”,父母电话、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及电话及电话号码等等。可以假设一些可能遇到的危害情况,讲给孩子听,启发和教育孩子应该怎么办。

5)理论“演练”式。对孩子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根据自己孩子的不同特点,为孩子购买必要的预防犯罪书籍和自救手册。让孩子阅读这类书后,可以和同样们“演练”,以便积累“准实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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