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 指 挥:缪明灿
成 员:鞠灿平 马建东 何 良 蔡 剑 宋立明 顾苏明 秦更生 朱旭霞
沈燕峰 陈 江 沙文灿 刘 燕 周灿彬 孙银华 周 蕾 印 鑫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缪明灿
成 员:鞠灿平 马建东 何 良 蔡 剑 宋立明 顾苏明 秦更生 朱旭霞
沈燕峰 陈 江 沙文灿 刘 艳 周灿彬 孙银华 周 蕾 印 鑫
林 静 金玉美 瞿建栋 孙 群 项卫中 各班主任等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缪明灿
成 员:鞠灿平 顾苏明 陈 江 王庆兰 王金兰 刘洪明 严灿林等
二、抢险救灾的任务、要求
(1)现场协调组:由校长缪明灿担任总指挥,副校长鞠灿平具体负责,团委周蕾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印鑫协助。主要任务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根据校抢险小组的指示,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灾力量和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确保救灾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以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2)抢救行动组:由总务处和学校义务抢救队人员(以男教师为主)组成:总务处顾苏明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发生灾情时能迅速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指挥抢救队队员和广大师生进行救灾。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灾情消灭在初级阶段,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疏散引导组:由副校长马建东、何良、蔡剑负责。主要任务是:在教师的配合下,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抢险救灾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
(4)通讯联络组:由学校办公室宋立明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学校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5)水电保障与人员救护组:由总务处陈江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接警后立即通知水电中心断电、并增大水源压力。校医务室要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根据要求校车应迅速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确保救灾用水用电和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6)物品管理组:由秦更生、沈燕峰负责。主要任务是:对从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7)医疗救护组:由教导处朱旭霞、沙文灿、刘艳负责、医务室项卫中协助。主要任务是把受伤的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三、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教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报警程序:
(1)学校负责人、新区派出所84869110-8288、84861851。
(2)教育局84831061、84824942。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事故电话)、119(火警电话)。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万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并疏散其余人员。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施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制止无效的,须立即拨打“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应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5.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生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教师,消防队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学校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教育局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学校医务人员,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市人医救护电话84834120,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人员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校长室
二○○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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