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会 职 能
工 会 职 能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中国教育工会在学校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1.按照上级工会的决定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订、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会活动和讨论有关事项。
2.协助党支部和校长室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教职工思想情况。
3.引导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优、评先等工作。
4.经常组织、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5.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6.倾听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校长决策提供咨询,并教育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校长决策的顺利贯彻。
7.协助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工作。
8.改善教职工劳动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中共靖江外国语学校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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